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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中基測放榜,讓我想起前陣子發生的一件烏龍事件。二次基測時,



清水高中監考人員在黑板上寫下錯誤的考試時間,



讓許多考生以為晚10分鐘下課,結果鐘聲一響,大家嚇了一大跳,



答題未完的、沒檢查完的……一堆同學跳腳,家長也抗議不公平,



最終以加分措施平息眾怒。



老師的粗心造成同學失分的可能,的確應該檢討,



但是當學生和家長拚命責怪老師的同時,有沒有想到在這樣的事端裡



難道學生自己一點責任都沒有嗎?准考證上清楚地記載了考試開始



及結束的時間,一個教室裡5、60個同學,



就沒有一個人把黑板上的時間和准考證上的時間做個核對嗎?



一旦核對,就會發現兩處寫的時間是不同的,怎麼卻沒有學生反應呢?



是孩子們一進教室就埋頭苦寫,根本不理會外在狀況,



因此未能覺察黑板上寫的時間和准考證不同;或者,有些孩子們發現了



卻覺得懶得管這件事,甚至於竊喜老師弄錯,



就可能會有其他同學跟著一起搞錯;



還是,有人覺得黑板上寫的時間可能有點問題,



但就是連舉個手反應一下都不敢?或許當天在那間教室裡的考生的父母



都應該仔細問問孩子究竟是怎麼一回事,



並且思考自己有沒有疏失、有沒有應該要負責的地方?



這是很好的機會教育,師長們除了斤斤計較要「補」給孩子多少分外



也該讓他們明暸,人生在世,



許多地雷是需要靠自己的機警、勇氣與智慧才能避免的,



不可能每一回都可以找得到一個為我們負責的人。





從長遠看人生,



在一個考試裡多拿個一、兩分又怎及得上得到一個深刻的生命教訓?



其他父母師長們也不妨將此狀況問自己的孩子:如果是你,會怎麼做?



早些年,台灣的教育是讓孩子做啞吧,吃了黃連也不敢叫一聲苦,



這些年,台灣人最會做的事之一大概就是「抗議」,受到任何委屈,



吃了什麼虧,冤有頭、債有主,絕對不會輕易善罷干休,



人權觀念生根是一件好事,不過,從另一個角度來說,似乎很多時候,



人們只看得見別人身上中的刺,卻不知道自己眼中有樑木,



嚴以責人卻寬以律己;對還在建構著自己人生邏輯的孩子們來說,



如果他們在成長的過程中,沒有機會學到為自己負責,



就等於並不理解自己可以為自己的人生帶來多大的可能性──



只看得見黑板時間,卻不知要有進一步反應的孩子,



會不會就只能/只敢一直活在別人為他訂定的疆界裡呢 ?



清水經驗或許透露了某些值得省思的警訊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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